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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某个群里有人投诉噪音,12345和警察都不管,觉得很冤,其实真不冤。 因为中国的法律不承认噪音,没有法理依据你自然无法投诉。 现行法律噪音的认定完全是荒谬和错误的。 中国法律只根据噪音分贝来判断噪音,但是你窗前50分贝的雷雨声说话声,和20米外20分贝的电机噪音,你觉得哪个更让你痛苦。虽然分贝做了A加权,但是频率的因素占比很小 你尽管去测,无论你怎么测,都不可能超标。 20分贝和50分贝,能量差了1000倍,但是频率高低才是噪音的关键。 对于空调外机、电梯运行等产生的低频噪音,虽然其A声级…
鉴于有仅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小知识分子使用AI跟我抬杠,再次详述下:

1.在中国,关于噪声评价的“加权”和“计算”是有明确的国家标准(GB)规定的。:一个是频率加权(A计权)的数值标准,另一个是时间平均(等效声级)的计算方法。

你丫只看加权,不看加权有没有用啊。


2.中国国家标准 GB/T 3785.1-2010,有一个频率计权表,空调频率最常见的31.5HZ,在计算分贝时,会被抹掉39.4,本来60分贝的计算值,会被抹成20多分贝。

3.测得频率加权后的声音,还需要计算一段时间内的平均值,这才是环保局最终执法的依据。这就是等效声级,这个没啥好说的。

4.A加权公式自以为是地认为人耳对低频声不敏感,这种设计在评估交通噪声、说话声等以中高频为主的声音时有效。但遇到以低频为主的噪声源(如空调、水泵、变压器)时,就很荒谬了。

5.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中引用了GB22337-2008标准,它不再只看一个总值(dBA),而是把声音拆开,分别看不同频率的声压级。但是它给出的限值(dB)对于低频来说,依然是相对宽松的,没有任何实际意义。

6.低频噪音对人体的伤害不是能量,而是驻波引起的人体器官生理共振。

目前中国与噪音相关的所有法律体系均无法解决低频噪声问题,噪声解决需要另辟蹊径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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